2023-08-06 18:30 关注度:92
本文提供了随州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报名条件和考试规则。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详细介绍了不同级别(考全科、免一科、免二科)的报考条件,包括学历要求以及从事城乡规划工作年限的要求。同时,还描述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的考试条件以及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则和注意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报考条件分为三个级别:考全科、免一科和免二科。报名条件如下:
1. 随州城乡规划师考全科条件: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此外,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随州城乡规划师 免一科考试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3. 随州城乡规划师免二科考试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报考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报考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此外,报考条件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授权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
从事城乡规划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不包括未毕业期间经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在考后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性,应试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 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确保身份信息与报名时填写的一致。
2. 考试开始后5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场。
3. 在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或离开考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时间为2小时。
4. 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并按要求完成试题作答。
为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对应试人员进出考场和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 检查应试人员的身份证件和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专门设备和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 根据需要收缴考试作弊设备,并集中保管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 视频监控考场秩序和考试组织过程。
5. 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 实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雷同答卷的情况,对发现的雷同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通过本文,您了解了随州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与考试规则。根据不同级别的要求,包括学历学位和从事城乡规划工作年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也提到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的考试条件以及应试人员需遵守的考场规则。参加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遵守考试相关规则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参与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