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

广州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

招生对象:

学费:咨询

课程介绍

广州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

锐旗优势

经验丰富-----十专注于人力资源系列培训

效果显著-----考试75%以上;

师资雄厚-----鉴定专家、高校教授、企业实战专家

学习无忧-----面授网络课程双修,题库练习知识巩固;

专业辅导-----各个考试科目逐个击破,全方位保障;

服务-----你负责学习考试,其他所有事情交给我们

课程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幸福广东的工作要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498号)精神,按省厅工作部署,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每户大中型企业均需配备1名以上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广州市锐旗职业培训学校参与组织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工作。

课程内容

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政策补贴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精神,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劳动关系协调员补贴1000元/人,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补贴1200元/(申请办法详见相关文件)。

广州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

1.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2.证书

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协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报考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

①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②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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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类: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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